萍乡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限制)
序号
类别
项目
文件依据
执行单位
1
农林业
限制投资: 严格限制了松脂初加工项目、以优质林木为原料的一次性木制品与木制包装的生产和使用以及木竹加工综合利用率偏低的木竹加工项目、珍稀植物的根雕制造业、以野外资源为原料的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加工、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开荒性农业开发项目、在林地上从事工业和房地产开发的项目等项目审批。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2
农、林、牧、渔业
限制投资: 严格限制了珍贵树种原木加工项目审批。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令第12号)
3
农林业项目
限制用地: 严格限制了普通刨花板、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装置不得低于以下规模:单线5万立方米/年;木质刨花板生产装置不得低于以下规模:单线3万立方米/年;松香生产不得低于以下规模:1000吨/年;一次性木制品与木制包装的生产和使用:不得以优质林木为原料;木竹加工项目:木竹加工综合利用率不得偏低;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生产线不得低于以下规模:1万立方米/年;根雕制造:不得以珍稀植物为原料;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加工:不得以野外资源为原料等项目审批。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2〕98号)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国土局